嚓噗小说 > 都市言情 > 开局被顶替,我越战越勇 > 第661章 行业套路(3/6)
以10万块的价格,卖到了荆州另一家商人手中。

今年9月中旬,这辆车又被11万卖到了贵省这边。

车行又以12.5万,把车子卖给眼下‘涉案’所在县城的一个人。

然而没过多久,在10月底的时候,这辆奔驰E300被抵押权所在金融机构的清收队给发现了。

不出意外,趁着‘撩人的夜色’,悄悄给拖走了。

等车主第二天醒来发现再报蜀黍,车子早已上了板车,连夜拖出了省。

只要速度快,谁都拦不住。

最后蜀黍联系到板车司机,得到雇主手机号码。

打过去就一个回答......这辆车贷款未结清,绿本本抵押权信息栏上,清清楚楚写着‘某某’融资公司。

原车主签署的合同上,也同样有明确条款规定。

只要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车款,经通知、催收后无效的,公司便可以行使抵押权,将车辆拖回处理。

要有什么问题,麻烦联系公司法务,会有专人来协助。

哪怕你是蜀黍又能怎么样,有本事跨省来查扣车辆。

明明白白告诉你,什么才叫做.....鞭长莫及。

当然,如果发现及时的话。

车子便绝对拖不走。

蜀黍会先行扣押。

而最后花12.5万买车的人,硬生生吃了这么大一个哑巴亏,肯定不愿意啊!

也不想想。

敢买这种‘债权’车开的人,又岂会是什么简单人物。

结果......就演变成了今天这个局面。

一环一环往上套,最后跑到魔都把‘牛犇’拉了回去。

给出的说法是.....涉嫌合同诈骗。

明明知道自己对这种‘二次抵押’的车辆无权处分,仍选择隐瞒真相,转嫁风险,获取钱财。

这不是诈骗是什么?

金胜听完刘少波的讲述后,给出了一个评价。

牵强、太特么牵强了。

顶天一个普通民事纠纷,却被扣上一顶刑事帽子。

明晃晃的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。

当然,这也算证实了金胜心里两个猜测。

第一,最后一手买车之人,在当地关系确实够硬。

起码得市治安局这一级。

而且还是排名不低的领导。

否则干不出这么夸张的事情。

第二,眼下之所以拦着不让刘少波去会见,就是蜀黍知道在定罪方面太牵强,因此要抓紧时间突破。

如果牛犇自己能承认,万事大吉、合法合规。

顺便再做通思想工作,签下认罪认罚、退赃退赔。

皆大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