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:“听清楚了....”
坐在主位的苏青红闻言,连头都没抬。
“下面我们先核实一个基本身份信息。”
“.......”
“杜勇军,从今年4月开始,你是否受章凯风雇佣,为其运送‘D品’,直至7月份,被治安机关,于所租住的楼下抓获。”
听到这个问题,杜勇军立即把目光看向了金胜这边。
等得到准确提示后,这才点头道:“是的.....”
这点小动作,哪能逃过苏青红的眼睛。
“据你在治安局所做的口供中描述,章凯风在听到你答应受雇之后,再三告诫你,千万别有好奇心,别打开看。”
“一旦被其发现,将会立即与你解除雇佣关系。”
“所以.....你为了不失去这份‘高薪又轻松’的工作,便一直都照着对方的指示,从始至终并未打开看过,对吗?”
这次杜勇军没有一丝停顿,直接应道:“对的。”
苏青红继续问道:“据查实,你为其送货时间长达3个月,报酬收入共计4万3500块。”
“........”
半个小时左右,基本的案情讯问结束。
很多小伙伴会疑惑,都已经认罪认罚了,过来签个字不就行了吗?
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搞这些有的没的。
不是脱裤子放屁、多此一举吗?
其实不然。
搞这个东西,是有严格程序规定的。
得确保认罪认罚的真实性、合法性??与自愿性。
第一,梳理案件。
确保犯罪嫌疑人已充分了解指控罪名、事实及法律后果,为其自主决策提供基础。
这叫真实性。
第二,律师发表意见。
通过审查证据和案件材料,律师需要确认当事人的认罪,是否基于充分理解法律后果和事实基础。
避免因信息不对称、误解或不当影响,导致非自愿认罪。
这叫合法性。
第三,告知、签署。
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,犯罪嫌疑人需明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,并同意检察署提出的量刑建议,及程序适用。
双方确认无误后,犯罪嫌疑人需在《认罪认罚具结书》上签字,律师作为见证人同步签字。
这叫自愿性。
下面轮到金胜发表辩护意见了。
“苏检察官,目前并未有直接证据表明,杜勇军在为章凯风跑腿送货的过程中,主观明知自己所送之物为‘D品’。”
“同时,杜勇军所收取的报酬,平均下来为每天400多,不到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