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重要一点,你们怎么证明......这一切都是受了王昊委托。”
“我完全可以说,这是徐婷自己要买的。”
“毕竟那个时间点临近春节,她给家里长辈买点年货很正常。”
“再加上当时两人没有涉及‘分手’这一说法,关系仍旧亲密。”
“王昊肯定会帮其报销年货花费的。”
“至于额外的5万块。”
“这一点,从2021年2月2号那笔转账就能看的出来。”
“当时同样是春节马上来临,王昊转了5万给徐婷。”
“并留言:让她不必担心钱,去多买点年货,开开心心、风风光光的回老家。”
“这是徐婷自己亲口承认的,总没错吧!”
说完之后,秦彦还抬手对着被告席示意了一下。
范儿很足!
联动之前已经认定的事实,来攻击双方都没‘扎实’证据的薄弱处。
果然经验丰富。
不过施俊霖才没有心思掰扯这些。
有了法官之前‘嘴替’作为铺垫,发动总攻的前提条件完全满足了。
“法官阁下,我有几个问题想要对第三人王昊进行询问。”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,当事人(包括被告律师)有权向对方当事人(原告)发问或进行辩论,但需经法官同意。??
也就是说.....如果没有经过这一程序,除了法官发问需要回答之外,你可以拒绝回答任何问题。
除非你自己想说。
而说的一切,都将会被书记员如实记录。
法官抬头看向被告席道:“说说你的理由。”
施俊霖一脸严肃道:“接下来我要问的内容,事关本案定性。”
一听这话,秦彦心里顿时一个‘咯噔’,眼神有些惊疑的看了过来。
审判席上,法官当然也明白这句话的含义。
刚才他同情心作祟之下,已经向王昊进行过逼问了。
可惜被秦彦一个‘软钉子’给挡了回来。
毕竟没有任何关联的证据,他不好再继续发问。
只能回归案子本身的性质.....‘赠与合同纠纷’。
没想到,施俊霖竟然打算接力向王昊发起攻击。
莫非......他手里有货?
正当法官还在思索的时候,施俊霖继续开口道:“作为一名律师,我的职业道德告诉我,要以事实为依据、法律为准绳,尽力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”
“在刚才庭审中,根据我方当事人徐婷女士的讲述。”
“在2023年5月25号当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