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走向杨炯,淡淡道:“好了,你来处置吧。”
杨炯看着她,心中感慨万千:这丫头,还真是个宝贝。
他笑着点了点头,随即神色一肃,朗声道:“毛罡听令!”
“末将在!”毛罡应声上前。
“立刻带着兄弟们换上他们的服装,咱们给他们来个偷天换日!”
“是!”毛罡大吼一声,转身传令,“快!按计划,换衣服,入茫崖!”
一千精锐立刻行动起来,不过片刻工夫,便各自找到了与自己身材相仿的尕斯骑兵,扒下他们的衣甲换上。
杨炯则从怀中取出一张人皮面具,对着火光细细端详了一番。
这张面具是他事先准备好的,做的是个普通吐蕃武士的模样,五官粗犷,皮肤黝黑,脸上还有一道刀疤。
他将面具贴在脸上,用手指细细按压,将边缘处与自己的皮肤贴合得天衣无缝。
又取出一盒油彩,在露出的脖颈和手背上涂抹了一番,将那白皙的肤色掩去,换上高原人特有的黝黑。
最后,杨炯换上一身吐蕃骑兵的皮甲,腰间挎着一把弯刀,又将头发打散,编成吐蕃人常见的发辫。
前后不过一盏茶的工夫,一个活脱脱的吐蕃武士便出现在了众人面前。
西红柿看着他这副模样,忍不住啧啧称奇:“你这也……也太神奇了!”
杨炯咧嘴一笑,用吐蕃话说了句“走吧”,那口音、那神态,活脱脱就是个地道的吐蕃汉子。
随即,一挥手,朗声道:“全军听令!目标茫崖城,出发!”
一千精锐纷纷上马,夹杂着那几十个投降的尕斯骑兵,簇拥着顿珠,浩浩荡荡地向西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