顿珠最恨别人说他矮,更恨别人在背后议论他那两条罗圈腿。
他是尕斯部首领次仁的长子,是部族未来的继承人。
可从小到大,族中那些长老看他的眼神里,总是带着一种难以掩饰的轻慢。他们嘴上不说,可背地里都在嘀咕:次仁这般英武的人物,怎生养出个这般矮小、还带着罗圈腿的儿子?
每次听到这些话,顿珠都恨得牙根发痒。
他比任何人都刻苦,比任何人都拼命,十五岁就能骑烈马、开硬弓,十八岁时在部族比武中连败十三名勇士。可这又如何?那些人看他的眼神依旧没有变。
他们看的从来不是他的本事,而是他的腿,他的身高。
“今夜过后,看谁还敢小瞧我!”
顿珠咬着牙,狠狠一夹马腹,胯下骏马吃痛,长嘶一声,速度又快了几分。
他早就盯上这支华夏军了,八万大军,绵延数里,营寨扎得稀稀拉拉,巡逻的路线毫无章法,尤其是西南角那一带,地势低洼,营帐之间间距极大,夜间值守的士兵更是寥寥无几。
顿珠在这戈壁上活了二十三年,闭着眼睛都能摸清每一处地形的起伏,华夏军那些看似严密的营防,在他眼里处处都是破绽。
“少族长,前面就是华夏军的营寨了!”身旁一个斥候压低声音道。
顿珠勒住马缰,举目望去。
只见前方里许外,星星点点的灯火在夜幕中摇曳,营帐连绵起伏,隐约能看见巡逻士兵的身影在火光中晃动。
西南角那一带,果然如他所料,营帐稀疏,灯火黯淡,只有寥寥几个哨兵在打瞌睡。
“天助我也!”顿珠心中大喜,拔出弯刀,高举过头,低喝一声,“兄弟们,跟我冲!杀进中军,取了那华夏皇帝的首级,赏金万两,封千户!”
一百骑兵齐齐拔出弯刀,刀光在月色下闪烁如霜。
顿珠双腿猛地一夹马腹,率先冲出,身后百骑紧随其后,马蹄声骤然炸响,惊雷滚地。
“杀——!”
喊杀声震天动地,一百骑兵如一道黑色的洪流,向着华夏军营寨的西南角席卷而去。
营寨外围的栅栏在他们面前如同纸糊,几刀下去便四分五裂。
那几个打瞌睡的哨兵惊醒过来,一见这阵势,顿时吓得魂飞魄散,丢下兵器转身就跑,嘴里发出杀猪般的惨叫:
“敌袭!敌袭——!”
“快跑啊!吐蕃人杀来了!”
顿珠见状,心中愈发得意。
他挥刀砍倒一面军旗,高声吼道:“兄弟们,冲进去!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