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多的是侯爵的四个孩子。
最受欢迎的是小少爷,阿瑟斯·麦金托什,拥有天使般精致的脸庞,直率开朗的性格,万里挑一的资质,是整个侯爵家的宠儿。
大少爷弗洛恩·麦金托什,英俊帅气,气质沉稳,被誉为百年难得一遇的学术型天才,仅用了两年的时间就从王家学院毕业。之后在家族的支持下,拥有了一座专属研究室,承接学院的各项研究。
尤菲米娅·麦金托什小姐,虽然还没到正式步入社交界的年纪,但因精致的面容,高贵优雅的气质,以及文学方面出众的天赋而闻名于贵族圈子。她从不与其他贵族小姐来往,很少出门,所以又增添了几分引人探究的神秘色彩。
与有着正面评价的这三位不同,二少爷“疯犬”的名号几乎传遍了王国。
二少爷莫歇和大少爷弗洛恩是亲兄弟,侯爵的前夫人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。他的样貌平平无奇,头脑也不灵光,既不随父亲也不像母亲。深黑色的头发,浅褐色的眼睛,就算是站在平民堆里也毫不起眼。
不学无术和游手好闲并不是专属于“疯犬”的特点,真正促成这一名号的是莫歇阴晴不定的性格和凶狠暴戾的行事方式。
我不由得回想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