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看了很久,然后转过头,对车夫说:“走吧。”马车驶上官道,向着湖广的方向,渐渐远去。
王淑贞到历城县上任的第一天,就遇到了难题。县衙里的书吏、衙役、师爷,都不服她。
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子,来当他们的知县?凭什么?有人故意迟到,有人当面顶撞,有人背后使绊子。
王淑贞不急不恼,该干嘛干嘛。她知道,这些人不服她,是因为没见过女子的本事。她要让他们见识见识。
上任第三天,县里发生了一起命案。
一个富商被人杀死在自家院子里,凶手不知是谁。
王淑贞带着仵作、衙役,亲自去验尸。她蹲在尸体旁边,仔仔细细地看,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。
仵作在旁边说:“大人,这种案子,交给我们办就行了。您何必亲自来?”
王淑贞摇摇头:“不行。第一次案子,必须亲自办。办好了,他们才能服我。”
她查了三天,终于找到了线索。
凶手是富商的侄子,因为争家产,起了杀心。
王淑贞把那个侄子抓来,一审,全招了。案子破了,历城县百姓奔走相告:“新来的女知县,本事大着呢!三天就破了命案!”
那些书吏、衙役、师爷,再也不敢小瞧她了。他们开始服她,听她的话,跟着她干。
王淑贞在历城县当了三年知县。
三年里,她修了水渠,建了学堂,减了赋税,平了冤狱。
历城县的百姓,从当初的不信任,变成了交口称赞。
离任那天,百姓们自发地来送她,从县衙门口一直送到城外。
有人送伞,有人送鞋,有人送鸡蛋。
王淑贞看着那些朴实的百姓,她知道,她没有给女子丢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