嚓噗小说 > 其他类型 > 1987我的年代 > 第204章,晚会(一),周诗禾,上天惠赠(求订阅!)(4/9)
能做名声在外、却腹中空空的草包,唯有看书品书来充实自己。

    雨停了,假道士老付又出现在阁楼上打坐。

    见他,付老师探头问:「今夜怎么就你一个,那麦穗同学呢?」

    李恒回答:「回宿舍了。」

    付老师发出邀请:「我这有酒有肉,要不来喝一杯?」李恒拒绝:「谢了老付,肚子饱。」

    「嗐,你小子,空气中现在都还飘著羊肉味,吃火锅也不叫我。」付老师碎碎念。

    李恒高喊:「下次,下次一定喊你。」开门,进屋,又关上。

    没怎么停留,伞一搁,就径直钻进了书房。

    对面余老师的卧室是亮著灯的,透过窗户依稀能看到一个书卷气息浓厚的女人在挑灯夜读。

    其旁边还摆放有一杯咖啡,吹烟袅袅。

    隔著薄雾氤氲,视线在余老师身上停留小会,随后望向了院中的桂花树,可惜不是四季桂,深秋闻不到桂花香,不得不说真是一种遗憾。要不,明年开春自己从老家带一些花草种子过来,把庭院装饰一下?

    他是一个爱花之人。

    尤其是美丽的花,他无法拒绝,往往能蹲在边上观赏半天,喜欢用手抚摸花瓣,甚至探进花蕊,咦哟!那种一探到底紧凑感就犹如蜜蜂采蜜一样,极度顺心。

    静心十来分钟,李恒按照自己的节奏看书,个把小时后,灵感充沛的他放下书本,开始写作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,他已经写到了第33篇章,离预计完本还差9篇章。

    这章他主要写的沪市西南角龙华,为了写好这篇,他翻阅了大量本土资料,做到心中有数才敢在原作的基础上动笔。

    ”…毕竟有一点方便,到时候觉得自己不行了,用不著向殡仪馆叫车,自己慢慢走去就是

    笔尖到这时,他忽地想到了那个来沪市第一天就拿沪市殡仪馆开玩笑的缺心眼,也不知道这货在大学过得如何?

    是不是还一样潇洒,嘴里一片片我草我草?看来有时间得去瞅瞅他才行。

    稍后又想到了高中英语老师,唉,他也想红袖添香啊,没人给自己倒茶了,甚是恓惶。

    思维开小差就如同抽空外出逛了趟窑子,裤袋一勒紧,又得暗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