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。
站起身。
举起刚刚李老爷子给自己倒上的香槟。
“李,我一直认为你是一个聪明人,你拥有足够的野心。”
说完,斯宾塞举着杯子的手一松。
昂贵的酒杯,连同着杯中的美酒,瞬间洒了一地。
“对了,我会在香江停留三天,三天后我将离开。”
扔下最后一句话,在下属的簇拥下,斯宾塞直接离开了李家。
没有任何的犹豫。
三天,三天的时间,就是斯宾塞给李老爷子最后的期限。
至于如何决定,完全在于李老爷子的一念之间。
出了李家,斯宾塞直接坐上了门口的宾利。
这辆车,一直都是李老爷子的象征。
很多重要场合,李老爷子都会用到这辆车。
而现在,却成了斯宾塞在香江的专属座驾。
透过车窗玻璃,斯宾塞看着依旧灯火通明的豪华府邸,没有了刚刚的笑容。
“该死,李,千万不要让我失望。”
当年屈膝在自己面前,乞求为自己效力,想要成为自己代言人的李老爷子,竟然敢不听自己的招呼。
海真以为自己的翅膀硬了?
自己可以给他现有的一切,地位,名望,财富。
自己也能亲手剥夺属于他的一切。
“先生,我们是不是要做些准备?”
“用不着,一条暂时不听话的狗而已,只要棍棒牢牢掌握在我们的手中,主人依旧还是主人,想要在我面前呲牙,他还不配。”
车队缓缓启动。
斯宾塞就是要让香江的这些顶级富豪知道。
自己回来了。
当年,斯宾塞在香江,就如神祗一般高高在上。
虽然,如今的香江,只属于华夏。
但是斯宾塞就是要告诉所有人,只要他想,依旧可以在香江掀起‘腥风血雨’。
而此时,斯宾塞抵达香江的消息,很快就传遍了香江的富豪圈子。
霍家。
“爷爷。。。他来了。”
“知道了,多事之秋,只不过,现在的香江,可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