吸管开始咚咚灌。
水杯两口就见了底。
爽!
刚才一口一口的,搁那喂乌鸦呢?
他将杯子朝桌面一扔,抻了个懒腰歪躺在床上,仰面看向天花板。
手臂高高举起,宽大的衣袖滑落,一节光洁的手臂映入眼帘。
没有疤痕。
“方方”胳膊上的子弹擦伤,如今都好利索了。
这具身体特殊,不会长大不会变老,大病小伤之类恢复起来也比正常人快。
新陈代谢忽快忽慢的,被发现绝对得抓进实验室当标本里。
烧伤,割伤,刺伤等等一系列,重伤从轻,轻伤从无。
好的贼快,过去这30多年他只在1905日俄打仗的时候留过一次疤。
在左锁骨位置,穿透伤,差点崩殂。
那时他还在皇宫里假扮韫妨格格,林期太忙一具身体不够使,这才男扮女扮男装,偷偷溜出了紫禁城。
到地方就差点被人打死。
要不是他知道自己这具身体还有三十年可活,也不敢那么贸贸然地瞎踏马乱行动。
嗯
今天父子相见:看见林期遗体。
明天挫骨扬灰:火化扬进土里。
后天大仇得报:屠尽肖家满门。
最后一句不押韵,那算了,给他们留条活路吧。
正想着,房门打开,邓长民走了进来。
这次医生没有跟着。
“侄儿,你先休息三天好不好,咱等身体恢复”
看来是没得聊了。
“邓叔叔。”
林放打断他的话,白着一张极其肖父的脸,虚弱的,慢慢地吐字:
“我想见我爹。”
阳光透过纱帘,光影撒在林放侧脸,宽松的病号服下露出半截清瘦的手腕。
“今天我过生日,我爹说过今天带我去沪上吃八宝鸭。”
林放抬起手臂,拉住邓长民的袖口:“我们半年多没见过面了。”
“如果我不吵着闹着要去沪上,我爹就不会走,是不是就不会出事了?”
“我再也不吃八宝鸭了,我只想在今天见见他,就一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