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室透转身离开餐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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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正当梨花开遍天涯,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;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,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……”
青柳彬光怀抱一把木吉他,为了一点简单的经验技巧,向一位厨师唱着抒情小曲。
他最大的兴趣就是音乐。
他喜欢钢琴,喜欢吉他,他天生有绝对乐感,有着好听的声音,擅长唱歌,唱歌从来不跑调。
——即使是童年偶尔听过一次的歌曲,过去整整十几年,他都能一字不差地唱出来。
他的第二兴趣是厨艺。
他喜欢西餐,喜欢糕点,喜欢看着菜谱尝试异国他乡的菜肴,品尝某些怪味零食对他是件有趣的事。
——即使再累,也会好好准备美食犒劳自己。
青柳彬光被各种枪支和格斗练习磨出茧子的手指,正在轻快地拨动吉他弦。
他看到对面墙面上的镜子,里面倒映出金发混血卧底快步离开的背影。
餐厅的窗户没有关严,一阵寒风刮入室内。熟悉的寒冷包裹着青柳彬光,他轻轻笑了起来,温柔地唱出最后一句。
“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,歌声好像……明媚的春光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