雍正三年(1725年),雍正帝以作威作福、结党营私之名,责令抚远大将军年羹尧自尽,并削去了隆科多的太保职位,后也将其圈禁致死。这些行动不仅是对个人的惩罚,更是对整个朝堂的一次震慑,表明了雍正帝维护皇权的决心。
四、主政改革
雍正帝即位后,立即着手进行了一系列旨在整顿吏治、改善民生和社会秩序的政治改革。他深知康熙晚期的社会问题,诸如朋党斗争导致的政治腐败、官僚系统的混乱、贫富差距的扩大、以及长期的西北用兵带来的财政压力等问题。针对这些问题,雍正帝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,以期解决当时的困境。
雍正帝在即位之初就表达了对当时社会弊病的深刻认识。他认为,当时的社会风气已经变得懈怠,各种弊端丛生,如果不及早纠正,将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。为此,他要求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等高级官员就政事中的应行应革事项进行密奏,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。在雍正元年(1723年)元旦,他向地方各级文武官员发布了上谕,强调古代的忠臣都是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现兴利除弊的目标,以此号召官员们积极投身于国家和民众利益的改革之中。
雍正帝的改革思想主要包含以下几点:
反对因循苟且:雍正帝认为,当时的人们已经习惯了敷衍了事,如果不对这种现象进行整治,将会导致更多的问题。他明确表示反对“因循玩愒”,即因循守旧、得过且过的态度,并批评那些认为改革是“多事”的人是“浅见无知”。
整顿吏治,以利民生:雍正帝深知官员腐败对国家的危害,他在元旦上谕中指出,许多官员为了个人利益而牺牲公职,这种行为必须得到纠正。他希望通过整顿吏治,提高政府效率,最终达到富国裕民的目的。
反对朋党:雍正帝认识到朋党之间的斗争会破坏朝政的统一性和君主的权威。朋党间的互相攻击、任用私人不仅会失去正常用人原则,还会干扰君主的用人权。因此,他决心清除朋党势力,尤其是那些基于科甲出身官员的师生同年的宗派关系。
雍正帝在具体改革措施上也采取了果断行动。雍正元年(1723年),他接受了山西巡抚诺岷的建议,推行“耗羡归公”和“养廉银”制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