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条件谈妥,剩下无关紧要的细节,等以后慢慢补充确定就行。
陈凡甚至没有和江影厂谈收益如何分配。
主要是现在就没有制片单位和个人合作拍电影的先例。
武厂长的想法是,如果这部电影能多赚钱,那就用规定以内最高的价格付摄影机的租金,另外再支付一笔导演奖金给陈凡。
至于改编费用自然按最高标准支付。
这些加起来的话,应该有个大几千上万块吧?
本来武厂长是想直接把这个跟陈凡说一说,可是想到陈作家随便从小本子那里收一笔稿费,就是几万美元……。
再想到他还砸“巨资”购买摄影机、冲洗和剪辑设备,武厂长就有点心里发虚,到最后离开时也没敢开口。
而陈凡盛情邀请武厂长三人留下来吃顿便饭、却被坚定拒绝之后,也没有多做挽留。
在门口目送着三人离开,按下遥控器,将大门关上,便开始思索这部电影要怎么拍。
我国的电影拍摄制度大差不差的经过了三个阶段。
后世的电影摄制,有许多已经偏向于美国的制片人制度,也叫做“制片人中心制”。
当一部电影确定被立项时,首先要确定的,便是“制片人”。
制片人的核心作用就是“组局”。
首先就是落实拍摄电影所需要的资金,最少也是启动资金,并随时与意向投资人保持联系,以便可以保证当需要追加投资时,能有足够的资本进场,确保电影拍摄不受影响。
其次便是选择合适的导演,以及演员、摄影等其他剧组人员。
一般情况下,只有导演和演员需要根据剧本角色来选择。……原则上是如此,但后来也发生了变化,谁给钱多、谁政治正确,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角色。
至于合不合适,那个已经不重要。
总的来书,在制片人中心制里面,制片人的核心作用几乎无可替代。除非是卡梅隆、斯皮尔伯格那样的国际顶级大导演,才有叫板制片人、甚至更换制片人的实力和地位。
否则包括导演在内,都要服从于制片人的指挥。
在我国电影界进入流量片时代以后,国内的投资人也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