嚓噗小说 > 其他类型 > 崇祯重振大明 > 第1112章 征信体系,催科外包(4/5)

“所以朕设立允许官吏入股的债务公司,让债务公司负责债务重组,和放贷的地主大户打官司。”

“你们说,官府在债务公司和地主大户之间,会偏向谁?”

这是显而易见的,由官吏组成的官府,当然会偏向他们入股的债务公司。

皇帝这个做法,其实是让债务公司,承担和地主大户对垒的责任。

既然如此,债务公司在其中赚点收益,不是应该的吗?

刘理顺更加认识到债务公司的积极意义。

只是,这样一来,债务公司和民众都受益,是谁受损了呢?

刘理顺刚才心中闪过的灵光,如今清晰起来:

『是债主!』

『放贷的地主大户,在这中间最吃亏。』

『一旦被认定为高利贷,被迫债务重组,他们就别想获得利息。』

『甚至连本金都要打折,有可能收不回来。』

『皇上这是让官吏吃大户啊!而非是吃流民。』

恍然醒觉,刘理顺明白了事情的吊诡之处:

明明债务公司要向民众收债,但是实际受损最多的,却是大户而非民众。

欠下高利贷的民众,能借助债务公司免于高利贷的盘剥。

他们其实是受益者。

这让刘理顺一时间陷入茫然,不知道为何会变成这样子?

有问题就问皇帝,刘理顺当场问了出来。

朱由检想了一下,指着西苑的池塘道:

“有一句俗话说:大鱼吃小鱼,小鱼吃虾米。”

“如果把大臣看作大鱼,大户看作小鱼,民众看作虾米。”

“你说债务公司成立前,大鱼和小鱼都在吃什么?”

是在一起吃虾米!

刘理顺很快得出这个结论。

以前官府和大户经常沆瀣一气,吃掉作为民众的虾米。

皇帝设立债务公司后,事情反而变了,债务公司吃下大户的放贷,然后才向民众这个虾米索债。

这才是正常的顺序,而非大鱼和小鱼联合起来,一起去吃虾米。

皇帝在这中间,分配的是大臣和大户的利益。

明白过来的刘理顺,对债务公司的设立不再反对。

反而还积极道:

“臣以为债务公司还应有特殊的权力,例如强制讨债。”

“对于民间的暴力逼债、典当妻女等行为,应当严格监督。”

“这类行为应和高利贷一样,纳入违法借贷,列入债务重组范围。”

“如果经营范围内出现这样的事情而不问,说明当地债务公司不合格,应当评估许可。”

利用债务公司,打击这些行为。

朱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