派遣科道官员佥批,获得治安署命令的副署权。如果发现冤假错案,可以平反冤狱。”
“如此既能控制藩属治安,又不至于承担怨恨,还能获得藩属子民的好感。”
“可谓一举三得,远比设立卫尉署更简单!”
这种给藩属国君放权的办法,自然引来理藩院的同意。
朱由检在思索之后问道:
“那么治安署的经费,应该由谁承担?”
参加会议的孙承宗道:
“既然是各国君主直管,自然是由藩国承担。”
“大明派遣来的官员也是一样,由当地藩国承担。”
朱由检当即明白这个各藩君主的诉求,考虑之后点头道:
“那就按郑卿说的设治安署,由各国君主直管。”
“不过卫尉署还是要建,设在各大镇抚司里。”
“这个卫尉署主要负责辖区内各国治安官的交流,还有跨国案件。”
“涉及抓捕大明公民的案子,也要呈交卫尉署,防止大明公民的合法权益被侵害。”
“记住,缉捕权属于卫尉寺,任何衙门都不得绕过卫尉寺抓捕大明公民。”
“所有的执法队伍,必须和卫尉寺合办!”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