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伐权力。
群臣有的察觉到了,有的毫无所觉,只是按心中所想,拟定第三章的条文。
很快,第三章的第一条,就被确定下来,确定大明礼法的范围。
这一条明确规定:
【大明依照礼法治国,大明礼法包含《大明礼法公约》、《大明继承礼法》、《大明分封礼法》三大礼法,以及《大明律》、《大明会典》、大明帝国法律、部门法规、地方法规、藩属法律法规、民间乡约、宗族家法、礼仪风俗规范等文件,当以明文规定,任凭公民查阅。
《大明礼法公约》、《大明继承礼法》、《大明分封礼法》为最高等级礼法,一切法律法规,不得与三大礼法相违背。
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,同位法若有矛盾,应当解释或修改。
具体由《大明礼法公约》附属条文规定。】
决定专门制定附属条文,确定大明的礼法文件。凡是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的礼法,都应纳入进去。
这些礼法,就是今后大明的治国规范,重制礼乐也以制定这些礼法为核心。
——
礼法制定之后就要遵守,这样才不会变成虚文。
在群臣的要求下,朱由检把先前承诺的皇帝遵守礼法,写入礼法条文。
但他也不是没有要求,依照法律治国同样被写了进去——
毕竟连皇帝都要遵守礼法,臣民自然也要遵守礼法和法律。
群臣对礼法治国是认可的,但是对依照法律治国,则不是那么认同。
毕竟这很容易让人想到法家,认为是法家的学问。
如果刘宗周在,这一条一定会被这位大儒驳回。
但是现在刘宗周不在朝堂,朱由检对其他人没有多少顾忌,他向群臣解释:
“法律依照礼法制定,依照法律治国,就是礼法治国。”
“只不过以前说的礼法有些虚,现在则有具体的法律条文。”
“将来治国理政,都要遵守礼法和法律。”
混淆两个概念,仍旧用儒家礼法的名义。
同时他还表态,太子也要遵守三大礼法,并且在继任皇帝时宣誓。
确保这次重制礼乐的成果,能够一直维持下去。
群臣这下满意了,没有继续纠缠。
最终这一条规定:
【大明皇帝尊重大明礼法,遵守《大明礼法公约》、《大明继承礼法》、《大明分封礼法》三大礼法。
三大礼法制定完成后,皇帝和太子应在臣民面前公开宣誓遵守。新皇登极、太子监国,同样应当宣誓。
贵族、官员、议员就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