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后纷纷同意。
韩爌作为首辅,自然也看到了,只见上面写着:
【大明天子与臣民共治天下,设立大明国会代表民意,与臣民共商国事。
大明国会分为资政院和谘议院,资政大臣和各级资政由大明天子任命,国会议员由大明公民选举士人担任。资政院和谘议院的议员,享有同等的权力。
各地省府县可组建地方议会,按士农工商和财产状况分配席位。士人议员由各级官府任命,农工商议员由大明公民选举士人担任。
大明国会和地方议会拥有拟定礼法、审核财政收支、确定赋税和徭役的权力,并可监督大明官吏,弹劾违法官吏。
国会下属机构和选举办法、召开时间,具体由《大明会典》相关条文规定。】
这个条文的风格,和在皇帝指示下拟定的条文一脉相承,韩爌等人很快认识到:
刘理顺是有备而来,说不定还得到了皇帝支持。
作为朝堂官员的首领,韩爌斟酌之后,还是决定维护官员的权力,说道:
“既是君臣民共治,本官以为,还是应该把臣子的权力放在第二条。”
“国会代表民意,可以放在其后。”
“这样第一条写的是天子的权力,第二条是臣子的权力,第三条是民众的权力,如此方符合君臣民排序。”
“你们都说是不是?”
一众大学士纷纷发言,支持他的提议。
朝会和国会的排序可不是无关紧要,而是代表着两者的地位。
如果国会在前朝会在后,以后朝会就要尊重国会的决议。
如果朝会在前国会在后,那就说明国会只是朝会的补充,没有最高权力。
两方争执不下,最后的结果,自然是奏请皇帝裁决。
——
朱由检看他们因为礼法条文的顺序都能吵起来,不由感到无语。
但是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,代表着将来谁是最高权力机关。
他在最初制定礼法时,参考的是君主立宪制。在和刘宗周的交流中,曾提到国会集议高于廷议。
那是把国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打造,仿照的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。
但是这几年实践下来,他的想法发生了改变。认为议会制不是那么适合大明,半议会制更恰当一些。
这种制度下,皇帝不会完全成为虚君,而是作为世袭总统存在,拥有一定的权力。
皇帝可以任命首辅作为总理,负责背锅和与议会扯皮。
如此一来,国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就不适合了,不能让大臣完全听命于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