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换届的比例就定为不超过一半,接下来三年每年更换一两成人员。”
“这些人选就由三法司提交名单,内阁推选确定,监督地方对朝廷政策的执行。”
内阁诸公极为惊喜,又掌握了督促地方的一把利剑。
而且还能用这些人弹劾落实朝廷政策不积极的地方官员,极大地增强朝廷的权威。
比较独立的大理院和地方法院,则被确定为和地方主官一起换届,地方主官有否决和弹劾的权力——
这是因为审判断案的事情,是以前知县的主要工作。
现在朝廷制度改变了,仍旧有很多人把知县视为青天大老爷,前往县衙报案。
很多法院就在县衙里,根本没有分离。知县插手审判的事情屡有发生,甚至出现严重冲突。
基于这种现状,朝廷只能确定县法官必须尊重知县,在遵守礼法的前提下,按知县意志断案。
法官实际是知县在刑名上的助手,以后才能讲审判独立。
如此一来,两个衙门的换届必须同时,甚至知县还能挑选契合自己的县法官一同上任。
地方政务官员的换届时间被统一,和朝廷换届时间一样。朝堂上的大臣,也主要出自政务官员。
朱由检对这个换届安排还解释道:
“将来议会成立后,朝廷户部尚书、地方政府主官,要向议会做报告,把前一年做的事情说一遍,尤其是财政收支和预算决算。”
“议会议员是六年一届,每三年更换一半。”
“这个更换的时间,要和换届时间统一。”
“争取在每年九月召开县议会、十月召开府议会、年底召开省议会,来年三月在京城开国会。”
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大会,审查工作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,对一些法案做表决。”
这个说法,受到群臣欢迎。
他们都期待议会成立,同时也不希望议会成立后换届时间还要改。
现在预先制定相关制度,皇帝的做法让他们很称赞。
不过,为了稳定考虑,大学士成基命建议道:
“地方布政司官员要更换,按察司也要换一半。”
“虽有都护司换届时间延后,却仍有可能让地方产生不安。”
“臣以为换届之时,地方督抚应尽量留任,在换届时更换不超过一半。”
这个提议,得到朝堂大臣认可,他们不想地方督抚大规模进入朝廷当大臣。
尤其是九卿,因为在非换届期间更换督抚,按制度是由九卿廷推,他们更有发言权。
所以他们巴不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