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互选择出发,指出师徒之间的选择也应是双向的,民对官同样能双向选择:
官员可以管理教化民众,民众也可以拒绝官员的管教,通过议会弹劾甚至罢免官员。
并指出民主的本质,就在于民众有多大的选择权。
能真正贯彻选择权的,才是真民主。没有选择权的话,只是在糊弄民众而已。
朝廷制定的志愿选官法、婚姻自主权等措施,也被张溥总结,认为是在给选择权。
无论官吏还是百姓,都应有越来越多的选择,获得自主选择权,让每个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。
这篇文章,发表后引起轰动。并且在未来越来越深入,成为大明选举的根基。
整个大明的制度,都因此而改变。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