蛮”也就逐渐和当地汉民融为一体。155
晋灭吴后,得岭南的交州、广州十七郡,仍任命原吴交州刺史陶璜为刺史。后来晋廷推行裁减州郡兵的政策,陶璜因交州局势复杂,请求不裁州郡兵,又要求免百姓采珠之税。司马炎均予同意。155
总的来说,司马炎面对纷繁复杂的民族问题,因地制宜地采取了一系列军政结合的措施,使南北各方的民族危机得以缓解,维护边境的安稳。但由于周边民族势力强大及民族问题的复杂性,使大量的民族问题仍然存在。155
对待内迁少数民族的政策与措施
魏晋时期,匈奴、鲜卑、羯、氐、羌等民族陆续迁徙到内地,史称“五胡内迁”。在魏末晋初,各族归附者竟达“八百七十余万口”。司马炎统治时期,以匈奴为主的少数民族内迁又形成一个高潮。这些内迁的“五胡”大部分分布在北方或东北、西北一带,特别是在关中、并州等地,逐渐形成胡汉杂居的局面。其形势如江统在《徙戎论》中所言:“关中之人,百余万口,率其少多,戎狄居半”,“西北诸郡,皆为戎居”1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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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管理入塞的少数民族,司马炎在沿袭汉魏制度基础上,有所更新:在对待内迁匈奴的问题上,司马炎继承发展了曹魏的“五部分治制”,既保留其原来的部落组织,“立其中贵者为帅”,又“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”。移入关中的氐族,由于其势较弱,故得以保留部落组织,受部落豪帅的支配,但同时也要受郡县管辖。155
对于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贵族,司马炎注重安抚。如南匈奴左贤王刘豹之子刘渊,在洛阳为侍子,汉化程度较高,与太原王氏出身的重臣王浑交好160
。大臣李憙曾举荐刘渊统军平定秦凉之乱,司马炎虽没有采纳,但后来亦未听从齐王司马攸之言除掉刘渊。刘豹死后,司马炎任命为刘渊匈奴左部帅(后改北部都尉)。此外,西晋君臣还对一些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,如刘宣、刘聪、慕容廆、李特等加以羁縻,以期缓和民族矛盾。大批内迁的少数民族深受汉文化影响,促进了民族融合。155
晋廷以接受统治的程度将少数民族划分为“远夷”和“近夷”两种。远夷“不课田”,以“户”“人”为单位向政府缴纳“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