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以宁和暮沉听到棕皮肤小姑娘的话,脸上并没有出现异色。
不过,两人对视了一眼后,江以宁主动搭了那小姑娘的话。
“疯子?”
棕皮肤小姑娘回头看她,一脸认真地点头。
“对啊!这里所有人都知道!”
江以宁追问:
“能跟我说说那个人的情况吗?比如他做了什么,你们觉得他是疯子?”
棕皮肤小姑娘几乎没思考,抢答般回了一句:
“他会打人啊!连亨利叔叔也被他揍过!”
亨利,就是刚才江以宁做清创的那个人,这片区域的管理队队长。
这个例子的确足够说明,那个人的行动非常疯狂。
说好听一些,管理队是这里的秩序管理人,说难听一些,就是黑帮。
M国和华国可不一样,管理队不完全是守护一方,一般人见着警察都会躲远,就更别说这种私人的武装力量。
敢往那些人身上撞的,不是后台更硬,就是疯子,没毛病。
就江以宁思索的片刻间,小姑娘掰着手指,点了一串长长的名单,把她认识又被那疯子揍过的人,点了一遍。
甚至还数到动物身上。
江以宁连忙打断她,又问:
“那你知道,他为什么要打人吗?”
“我妈说,疯子打人没有理由——”小姑娘忽然露齿一笑,“但我知道疯子为什么要打人!”
江以宁见她停下,便棒场般,顺着她的话问:
“为什么?”
这个小姑娘显然是个玩心重的孩子,见她这么配合,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。
自然也愿意跟“志同道合”的人分享她的见闻。
“因为那些人都曾经想进他的房子,所以,他才打人!”
小姑娘怕江以宁不信似的,说完又连举证:
“真的哦!踏上他房子的阶级,他才会发疯,只站在外面,他看都不会看看露过的人一眼!不信的话,一会儿你们试试就知道了!”
江以宁歪头想了想。
“他天天都守着他的房子吗?”
小姑娘摇头。
“那倒不是,他白天都在码头那边打零工!晚上才会回来。”
江以宁神色一顿,不动声色地朝暮沉的方向看过去。
正好就对上他看过来的视线。
显然,两人想到的事情,是一样的。
会打零工,就意味着他有钱的地方。
至少,他是想活下